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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新道角水厂前期工作的函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你公司《关于开展新道角水厂工程前期工作的请示》(渝水股文〔2014〕47号)收悉。根据《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2011年修订),为进一步完善巴南片区供水体系,确保城市供水安全,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开展新道角水厂前期工作。请统筹研究主城区供水厂布局体系和建设时序,据此完善规划、国土、环评、稳评、节能等手续,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项目核准报告报送我委核准。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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