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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彭水鹿角乌江大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彭水县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审批鹿角乌江大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彭水发改文〔2014〕70号)收悉。结合招商局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的评估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重庆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编制的《彭水鹿角乌江大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彭水县福冠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二、建设规模及技术标准。新建主桥及引道0.726km,全线采用设计速度40km/h、标准路基宽度12m的二级公路标准。其中:新建特大桥714m/1座,全桥宽度13.5m。桥型采用拱桥方案,通航净高8米,按地震烈度VII级设防。
三、总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该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3460万元,其中建安投资9894万元,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用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266万元,预备费1095万元,航道维护费200万元。资金来源:由彭水县安排财政性资金和争取交通运输部专项资金补助解决。
四、招标核准。本项目的招标范围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和委托招标的组织形式(若能争取到交通运输部专项资金,则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具有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上公开发布。
五、建设工期30个月。
接文后,请根据评估报告意见,进一步加快设计等前期工作,落实建设条件。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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