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渝快办 互动交流 专题专栏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江北区明月湖水库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申请审批江北区明月湖水库工程初步设计(代可研)报告的请示》(江发改文〔2014〕214号)收悉。根据市水利局的审查意见和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的评估报告,经研究,现对江北区明月湖水库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重庆市金世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江北区五宝镇,水库所在河流为长江一级支流沙溪河。

三、工程建设任务:农业灌溉、景观功能等综合效益。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工程由枢纽工程和灌区工程两部分组成。大坝坝型为沥青混凝土心墙堆石坝,最大坝高18.5米,正常蓄水位为270米,校核洪水位271.61米,总库容287万立方米,多年年平均供水量170万立方米。灌区工程由提灌站和供水管道组成,提灌站装机容量1060千瓦,供水管道长11公里

工程为Ⅳ等小(1)型工程。大坝为4级,设计洪水标准为3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300年一遇;消能防冲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泵站建筑物为4级,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灌区工程建筑物为5级,设计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

工程灌溉范围为五宝镇院子村、下湾村、马井村、干坝村,设计灌溉面积0.8万亩。

五、工程投资:按2014年6月价格水平估算,工程总投资22907万元。

六、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安装等。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和委托具有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质的机构招标的组织形式。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上公开发布。

七、下阶段要进一步优化建设方案、投资,做好工程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的编制工作,按程序报批。要超前做好建设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居民安置工作,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要进一步落实资金筹措方案,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7月29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