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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长寿区御临河防洪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报送御临河重庆段长寿区防洪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长发改文〔2012〕263号)收悉。为提高长寿区洪湖镇防洪能力,根据市水利局审查意见,结合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的评估意见,经研究,同意建设长寿区御临河防洪治理工程。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重庆市长寿区水利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长寿区洪湖镇。

三、工程建设任务:以防洪护岸为主,兼有美化环境等综合效益。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建防洪护岸工程总长6公里,其中:东河洪湖场镇段起于左岸赵家湾,止于青烟洞,堤线长2.6公里;右岸活鹞子段0.3公里,水碾电站上游段0.3公里;西河称沱村段左岸起于余家冲附近,止于称沱支河与御临河交汇处,堤线长1.1公里,右岸起于马头上游,止于石坝子,堤线长0.8公里;西河支流油坊沟段0.9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防洪护岸、排洪箱涵、下河梯道等,护岸主要采用埋石混凝土挡墙+草块护坡、坡脚埋石混凝土挡墙+坡顶混凝土小挡墙堤型。洪湖场镇段防洪工程主要建筑物为4级,设计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其余河段工程主要建筑物为5级,设计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

五、工程投资:按2012年11月价格水平估算,工程总投资为8727万元。

六、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安装等。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和委托具有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质的机构组织招标的形式。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上公开发布。

七、下阶段要进一步复核征地拆迁实物指标和建设征地补偿投资,超前做好建设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居民安置工作。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要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进一步落实资金筹措方案,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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