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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潼南县蔬菜基地护岸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潼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审批潼南县城区防洪护岸三期工程(蔬菜基地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潼发改文﹝2013﹞25号)收悉。根据市水利局审查意见和重庆市水利电力建筑勘测设计研究院评估报告,经研究,同意建设潼南县蔬菜基地护岸工程。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潼南龙泉水利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潼南县桂林街道双坝村,所在流域为涪江干流。
三、工程建设任务:护岸、保护蔬菜基地耕地。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护岸工程总长3.5公里,起于上游小坝村南侧的芭茅坎,止于大坝村西侧临岸陡坡处。工程采用“镇脚+斜坡护岸”堤型,配套建设下河梯道。近期作护岸防冲处理,工程等级为5级。潼南县应加强洪水预警预报、采取疏导撤离等非工程措施解决近期蔬菜基地的防洪保安问题,远期结合蔬菜基地片区的发展完善本区域的防洪体系。
五、工程投资:按2013年11月价格水平估算,工程总投资为7657万元。
六、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安装等。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和委托具有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质的机构招标的组织形式。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上公开发布。
七、下阶段要进一步优化建设方案、投资,做好工程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的编制工作,按程序报批。要超前做好建设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居民安置工作,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要进一步落实资金筹措方案,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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