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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石柱县曹家湾水库(烟草援建水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石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审批石柱县曹家湾烟草水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石发改〔2013〕236号)收悉。根据市水利局审查意见和中国水电顾问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的评估报告,经研究,同意建设石柱县曹家湾水库(烟草援建水源工程),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重庆石柱水利电力开发总公司。
二、建设地点:石柱县冷水镇八龙村,所在流域为长江二级水系油草河支流曹家溪。
三、工程建设任务:烟区农业灌溉、场镇供水和农村人畜饮水等综合效益。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工程包括枢纽工程和灌区工程两部分。枢纽工程主要由大坝、泄水和取放水工程组成;坝型为埋石混凝土重力坝,最大坝高31.5米,正常蓄水位为1487米,校核洪水位1488.54米,总库容113万立方米。灌区管道总长12.2公里,其中:总干管长4.7公里,左右干管长7.5公里。
工程为IⅤ等小(1)型工程。大坝、溢洪道、取水建筑物为4级,设计洪水标准为3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200年一遇,消能防冲建筑、灌区总干管设计洪水标准均为20年一遇,其余管道及附属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
工程灌溉范围为冷水镇捌龙、河源、天河3个村,设计灌溉面积7700亩,其中灌溉烟田3000亩。同时,解决冷水镇约7400名城镇和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用水问题。
五、工程投资:工程估算总投资7937万元。
六、招标核准:招标范围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采购等。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和委托招标的组织形式。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上公开发布。
七、请抓紧做好工程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的编制工作,按程序报批。要超前做好建设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居民安置工作,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进一步落实资金筹措方案,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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