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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璧山县姊妹桥水库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璧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请求审批重庆市璧山县姊妹桥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璧发改〔2013〕273号)收悉。根据《西南五省重点水源建设规划》和市水利局、市国土房管局的审查意见以及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的评估报告,经研究,同意建设璧山县姊妹桥水库,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璧山县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璧山县河边镇同心村,水库所在河流为长江水系璧南河的支流上坝河。
三、工程建设任务:城市供水、防洪等综合效益。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工程由枢纽工程和输水管线工程两部分组成。枢纽工程主要由大坝、溢洪道、取放水建筑物组成;大坝坝型为沥青混凝土心墙石渣坝,最大坝高32.64米,正常蓄水位为313米,校核洪水位313.87米,总库容280.9万立方米。输水管线主要由输水隧洞和供水管道组成,总长6公里,其中:3个隧洞长0.9公里,供水管道长5.1公里。
工程为Ⅳ等小(1)型工程。大坝、溢洪道、取放水建筑物为4级,设计洪水标准为3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300年一遇,消能防冲建筑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输水管线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
工程建成后可向璧山县城供水471万立方米,通过与同心、盐井河等水库联合调度,可有效提高县城防洪标准。
五、工程投资:工程估算总投资15297万元。
六、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安装等。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和委托具有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质的机构招标的组织形式。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上公开发布。
七、下阶段要进一步优化建设方案、投资,做好工程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的编制工作,按程序报批。要超前做好建设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居民安置工作,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要进一步落实资金筹措方案,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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