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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彭水县乌江四桥复线桥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彭水县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审批彭水县乌江四桥复线桥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彭水发改文〔2013〕129号)收悉。该项目符合彭水县城乡总体规划,项目建设将有效改善彭水县老城与靛水新城的过江交通联系,结合重庆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评估意见,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彭水县福冠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二、建设方案:该项目位于彭水县汉葭街道上塘口。线路全长247.4米,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设计标准公路Ⅱ级。
三、匡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4595万元(以可行性研究报告审定为准)。资金来源由业主自筹解决。
四、请你委指导项目业主进一步加强区域交通流量分析,根据地质勘察、行洪、通航等论证情况,开展方案比选,科学决策建设地址、设计标准和方案。严格执行通航、行洪、抗震设防、结构安全等规范要求,落实环评、稳评等各项工作,完善相关前期手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你委审批。待前期工作完善、建设资金落实后开工建设。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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