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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酉阳凯迪生物质能电厂110千伏送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酉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报来《关于转报﹤酉阳凯迪1×30MW生物质发电项目送出工程核准申请报告﹥的请示》(酉阳发改委文〔2013〕109号)收悉,结合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评估意见(重咨投资〔2013〕78号),经研究,现将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内容
(一)变电部分
扩建110千伏五育变电站110千伏出线间隔1个,校核并完善相关一、二次设备。
(二)线路部分
新建110千伏酉阳凯迪生物质能电厂至五育站单回电缆线路,线路长度约为0.13公里,电缆型号YJLW02-64/110kV-240mm2。
(三)系统通信
采用光纤通信。
二、建设地址
酉阳工业园区龙江重工业园
三、项目业主
酉阳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四、投资估算
本工程动态总投资估算为397万元,静态投资386.6万元,建设期利息10.4万元。其中,间隔扩建部分256.6万元,电缆线路部分140.4万元。
资金来源:25%自有资金,75%银行贷款。
五、建设工期
2014年建成投运。
六、招标核准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施工和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和委托招标的组织形式,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上公开发布。
七、核准要件
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规划局关于〈投资建设1×30MW生物质能发电厂110Kv接入系统工程规划选址的请示〉的复函》(酉阳规划函〔2012〕33号)、《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批准书》(渝(辐)环准〔2012〕149号)、《重庆市电力公司关于重庆酉阳生物质发电厂接入电网意见的函》(渝电函〔2012〕36号)等。由于酉阳凯迪生物质能电厂紧邻国网110千伏五育变电站,该项目路径在以上两个工程红线内,不涉及新征土地,无需办理国土预审手续。
八、核准有效期
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九、其他
请项目业主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完成初步设计等各项工作,并办理信贷、土地等开工前的有关手续。工程建设和设备采购中,要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项目开工、投产需向我委报告,并定期向我委报告工程进度情况。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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