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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35千伏长寿新市单线治理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市电力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核准35千伏长寿新市变单线治理工程项目的请示》(渝电发展〔2013〕32号)文收悉,结合重庆市投资咨询公司对该项目评估意见(重咨投资〔2013〕53号),经研究,现将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
(一)变电部分
扩建110千伏葛兰变电站35千伏出线间隔1个,校核并完善相关一、二次设备。
(二)线路部分
新建35千伏葛兰至新市第二回线路,线路长度约为10公里,导线型号JL/G1A-185/25。
(三)系统通信
采用光纤通信。
二、投资估算
本工程本期动态总投资估算为708万元,静态投资692万元,建设期利息16万元。其中,葛兰站间隔扩建部分123万元,线路工程电缆部分38万元、架空部分547万元。
资金来源:项目静态投资的25%为业主自筹,其余75%利用银行贷款。
三、建设工期
2014年建成投运。
四、招标核准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和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和委托招标的组织形式,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上公开发布。
五、核准要件
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市500115201300009号)、《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2011年度重庆电网输变电工程(第二批)建设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渝国土房管规〔2011〕172号)。按照市环保局渝环发〔2012〕2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不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六、核准有效期
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七、其他
请项目业主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完成初步设计等各项工作,并办理信贷、土地等开工前的有关手续。工程建设和设备采购中,要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项目开工、投产需向我委报告,并定期向我委报告工程进度情况。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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