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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长寿区万顺镇石龙村沿湖公路路面改造工程立项报告的批复

长寿区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长寿区万顺镇石龙村沿湖公路路面改造工程立项的请示》(长发改文〔2013〕39号)收悉。根据市水利局的审查意见(渝水函〔2013〕85号),经研究,同意建设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长寿区万顺镇石龙村沿湖公路路面改造工程。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长寿区万顺镇石龙村。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按重庆农村公路标准,采用混凝土硬化原有公路4.7公里,路基宽5.5米,路面宽5米。
三、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295万元。建设资金由包干核定给长寿区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以及长寿区自筹等多渠道解决。
四、招标核准:请你委根据《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的通知》(渝办发〔2010〕12号)要求,在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一并核准项目招标方案,并会同相关行业部门负责项目招投标监管工作。其中,实行招标的项目,应明确委托具有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质的单位组织招标。
五、请你区按有关规定,抓紧完善用地、规划、环评等手续,尽快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报告,报我委和市水利局备案;要加强后扶项目建设管理,选择有资质的建设单位实施,并完善项目交付使用管理制度。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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