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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巫山县福田等8个镇垃圾收运系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巫山县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报送2014年巫山县福田等8个镇垃圾收运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巫山发改文〔2013〕101号)收悉。为保护三峡库区水环境,完善城镇基础设施,提高垃圾收集处理率,按照《“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结合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评估意见,经研究,同意实施巫山县福田等8个镇垃圾收运系统工程。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巫山县汇馨环卫清洁有限责任公司。
二、建设地址:巫山县福田、庙宇、骡平、龙溪、铜鼓、抱龙、官阳、双龙8个镇,其中垃圾中转站位于福田镇凌云村、骡平镇骡平村、铜鼓镇龙湾村。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增垃圾转运能力101吨/日,新建垃圾转运站3座,购置相关收运设备。其中:福田镇建设转运站1座,垃圾转运能力32吨/日,服务福田、龙溪2镇;骡平镇建设转运站1座,垃圾转运能力15吨/日,服务骡平镇;铜鼓镇建设转运站1座,垃圾转运能力33吨/日,服务铜鼓、庙宇2镇;官阳、双龙、抱龙3镇采用直接运输模式,垃圾转运能力分别为6吨/日、6吨/日和9吨/日。垃圾就近转运至巫山县垃圾处理场、巫山县大昌镇垃圾处理场和拟建的巫山县江南垃圾处理场处理。服务范围为上述8个镇。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167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23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11万元,预备费123万元,铺底流动资金7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国家补助资金与区县配套等。
五、建设工期:1年。
六、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工程施工、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材料的采购和实施时达到渝办发﹝2010﹞12号要求的勘察、设计、监理。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由项目法人委托具有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的机构进行招标。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体上公开发布。
七、请在项目初步设计中,注意吸纳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单位的意见,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
请项目法人据此与有关部门联系,抓紧完成初步设计和招标准备工作,落实建设资金,尽快开工建设。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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