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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合川区龙市镇生龙水厂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合川区发展改革委:
你们《关于请予审批2013年生龙水厂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合川发改文〔2013〕134号)及有关资料收悉。结合市水利局审查意见(渝水函〔2013〕122号),经研究,同意建设龙市镇生龙水厂,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规模及建设内容
原则同意工程设计方案。生龙水厂工程设计供水规模为1000m3/d,解决龙市镇生龙、龙头、新场、海慧、佛门4个村(居委会)14464人的饮水安全问题。根据生龙水库水源水质条件,本次工程采用常规水处理工艺,即:原水→(加药)穿孔旋流絮凝反应池→斜管沉淀池→重力式无阀滤池→(加CLO2)清水池→高位水池→配水管网。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取水建筑物、输水管道、反应池、沉淀池、无阀滤池、清水池、高位水池、加氯加药间、泵房、管理房及配水管网等。
二、工程建设工期
工程施工总工期为5个月。
三、工程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工程总投资848万元。其中:建筑工程271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78万元,金属结构及安装工程354万元,施工临时工程57万元,独立费用30万元,基本预备费16万元,建设补偿42万元(详见附件)。
资金来源为:2013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市级以上补助资金767万元,合川区自筹81万元。
四、工程建设及管理
(一)该工程项目法人为合川区龙市镇人民政府。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建设监理制,同时按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要求,实行公示制和销号建卡制。
(二)项目实施前,应进一步落实工程建设所需的砂石料来源,补充排水、环保工程等施工方案。
(三)在施工设计和工程建设阶段,配备常规9项水质检测设施设备,配置水厂自动化及安全防护监控系统,确保出厂水水质达标,提高水厂信息化管理水平。
(四)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进行设计变更,如需变更,应严格按项目原程序报批。
五、招标核准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工程施工、监理和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和委托招标的组织形式,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上公开发布。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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