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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白居寺长江大桥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函

渝发改投函〔2013〕388号


市城投公司:
你公司《关于开展白居寺长江大桥及引道工程前期工作的请示》(渝城投文〔2013〕97号)收悉。按照市城乡建委印发的《2013年主城区市级城市道路建设计划》(渝建〔2013〕99号),为进一步完善主城区城市路网,促进城市交通畅通,适应城市发展需求,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开展白居寺长江大桥项目前期工作。请据此与规划、国土、环保、水利等部门衔接,深入开展桥位选择、桥型方案、通航与行洪论证等各项前期工作,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项目建议书,经我委审查后转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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