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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修建地质灾害应急救援专用码头的复函

渝发改交函〔2013〕327号


市国土房管局:
你委《关于修建地质灾害应急救援专用码头的函》(渝国土房管函〔2013〕391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进一步提高三峡库区地质灾害应急反应能力,是十分必要的。我委原则同意由重庆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作为项目业主,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救援专用码头工程前期工作。请你局指导项目业主,进一步论证项目必要性及可行性,研究区域内公益性码头整合利用的可能性,确保更加科学合理使用港口岸线资源,及时办理规划选址、土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行洪论证、通航安全等要件,落实建设资金来源,并委托有关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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