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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垫江县龙滩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对重庆市垫江县龙滩水库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的请示》(垫发改委文〔2013〕73号)收悉。为保障垫江县城乡供水,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根据长江水利委员会、市水利局、市国土房管局等部门的审查意见,结合重庆江河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的评估报告,经研究,同意建设垫江县龙滩水库。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垫江县华辰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工程位于垫江县沙河乡,所在河流为龙溪河支流大沙河。
三、建设任务:城乡供水为主,兼有农业灌溉。
四、工程建设内容、规模及设计标准:工程由大坝枢纽和输水工程组成。坝型为混凝土重力坝,最大坝高31.5米;水库正常蓄水位为400米,死水位391米,设计洪水位400米,校核洪水位400.21米;总库容1651万立方米。纳入本工程实施的输水建筑物总长35.3公里,其中:总干渠8公里,输水管线长19.2公里,其他渠系8.1公里。工程供水范围为垫江县城及沙河、永平、杠家、长龙、高峰、砚台等乡镇,设计乡镇供水人口7万人,设计灌溉面积4.7万亩。
工程为Ⅲ等中型工程。大坝、取水建筑物为3级,设计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500年一遇;消能防冲建筑设计洪水标准为30年一遇;总干渠及输水管道为4级,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其余渠系建筑物为5级,设计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泵站建筑物为4级,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
五、原则同意龙滩水库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工程永久征地总面积3243亩(耕园地1758亩,林地539亩),其中:水库淹没及影响区占地2952亩,枢纽工程区占地106亩,输水工程占地185亩。工程临时用地82亩。搬迁人口775人,拆迁房屋5万平方米。淹没及影响专项设施主要包括7.6公里公路(含7座道路桥梁),1座小水电站,1所小学及2座水厂等。
六、工程投资:依据2013年4月价格水平估算,工程总投资64628万元。
七、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安装等。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和委托具有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质的机构招标的组织形式。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上公开发布。
八、下阶段要进一步优化建设方案、投资,做好工程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的编制工作,按程序报批。要超前做好建设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居民安置工作,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垫江县和项目法人要进一步落实资金筹措方案,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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