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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垫江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渝发改环〔2013〕907号

重庆市水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审批垫江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渝水资文〔2013〕51号)收悉。为保护三峡库区水环境,完善城镇基础设施,根据国家《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结合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的评估报告,经研究,现将垫江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重庆市水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址:垫江县桂溪镇石岭社区三、八社。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扩建污水处理能力1.5万立方米/日,采用改良型卡鲁塞尔氧化沟工艺;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类标准。服务范围为垫江县城区。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386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71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14万元,预备费343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73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1万元。资金来源为你公司自筹和争取国家投资补助。
五、建设期限:2年。
六、招标核准
招标范围:工程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安装和实施过程中达到渝办发〔2010〕2号规定标准的勘察。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由项目法人委托具有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质的机构进行招标。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体上公开发布。
七、请在项目初步设计中,注意吸纳可研评估单位的意见,进一步优化厂区布置,统筹考虑一、二期工程。
请你们据此与有关部门联系,抓紧完成工程地质详勘和招标准备工作,落实建设资金,编制投资概算报我委审批,尽快开工建设。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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