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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江北国际机场保税港区航空货运站二期工程核准的批复

渝发改交〔2013〕852号

重庆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报来《关于重庆江北国际机场保税港区航空货运站二期工程申请核准的请示》(渝机场司〔2013〕31号)收悉,经研究,现核准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为适应国家对重庆的战略定位,满足重庆航空货运市场日益增长的需要,进一步提升机场航空货运业务水平,促进江北机场跨越式发展,同意建设江北国际机场保税港区航空货运站二期工程。
二、项目业主
项目业主为重庆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三、建设选址
建设场址位于江北国际机场规划的C5地块西侧和南侧。
四、建设规模
本期工程按满足2023年货运吞吐量33万吨/年目标设计。建设用地259.3亩。总建筑面积62300平方米,包括:建设B01货运站33600平方米、B02货运站18000平方米、B00综合业务楼10700平方米。
五、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总投资30216.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4776.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606.7万元、基本预备费1643万元、建设期利息617.9万元、流动资金572.5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
六、招标方式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和委托招标的组织形式。招标公告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开发布。
七、项目建设期
2013—2014年
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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