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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00000009276150N/2013-4130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发展改革委
[ 成文日期 ]
2013-06-26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13-06-26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李家沱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等24个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函
渝发改环函〔2013〕265号
市水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开展李家沱等24个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请示》(渝水资文〔2013〕48号)收悉。按照国家《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为保护三峡库区水环境,经研究,同意开展李家沱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等24个项目的前期工作。
请据此办理规划、国土、环评、地灾评估、节能评估等手续,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送我委审批。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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