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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云阳县盛堡集镇岸线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投资概算的批复

渝发改地〔2013〕729号

云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转报审批云阳县盛堡集镇岸线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投资概算的请示》(云发改综〔2013〕232号)收悉。结合重庆市移民局关于云阳县盛堡集镇岸线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渝移发规字〔2013〕75号),现就该工程投资概算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工程投资概算编制的原则、方法和定额。
二、工程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岸线整治1230米,新建护堤815米,排水防洪沟925米和堤后回填等。
三、工程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690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574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26万元,项目基本预备费328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银行贷款和地方自筹等渠道解决。
四、请你县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竣工验收制和质量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截留和挪用。
接此批复后,请抓紧完善有关手续,加快工程建设,严格工程投资控制和质量管理,确保项目按期建成投用,促进三峡库区基础设施完善和移民安稳致富。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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