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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三峡库区重庆重要支流梅溪河航道整治利用工程投资概算的批复

渝发改地〔2013〕761号

重庆航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审批三峡库区重庆重要支流航道梅溪河航道整治利用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请示》(渝航文〔2013〕69号)收悉。结合市移民局《关于三峡库区重庆重要支流航道梅溪河航道整治利用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渝移发规字〔2013〕176号)和重庆江河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的评估意见(重渝咨〔2013〕65号),经研究,现就该工程投资概算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工程投资概算编制的原则、方法和定额。
二、工程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整治利用航道18公里,疏浚炸礁3处;建设航行标志61座,水上交通标志23块,VHF通讯系统1套,视频监控点10处,停泊区1处,建设航道维护设施及水上救援基地1处;设置航道测量控制网等。
三、工程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概算为3182万元(详见附件)。其中,工程费239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32万元、项目基本预备费151万元。资金来源:争取三峡后续专项资金和其他国家投资等渠道解决。
四、请你司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竣工验收制和质量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截留和挪用。
接此批复后,请抓紧完善有关手续,加快工程建设,严格工程投资控制和质量管理,确保项目按期建成投用,改善三峡库区航运条件和促进三峡库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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