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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涪陵区李渡生态工业园涞滩路聚贤大道至鹤凤大道段(涞滩路二期)道路工程投资概算的批复

渝发改地〔2013〕709号

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审查涪陵区李渡生态工业园涞滩路聚贤大道至鹤凤大道段(涞滩路二期)投资概算的请示》(涪发改委文〔2013〕392号)收悉。结合市移民局《关于涪陵区李渡生态工业园涞滩路聚贤大道至鹤凤大道段(涞滩路二期)初步设计的批复》(渝移发规字〔2013〕300号)和重庆江河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的评估意见(渝江咨评〔2013〕54号),现就该工程投资概算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工程投资概算编制的原则、方法和定额。
二、工程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新建道路1674米。其中,城市主干路760米,城市次干路914米。
三、工程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概算为5899万元(详见附件)。其中,建筑工程费426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399万元,项目基本预备费236万元。资金来源:申请三峡后续专项资金、业主自筹等渠道解决。
四、请你区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竣工验收制和质量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截留和挪用。
接此批复后,请抓紧完善有关手续,加快工程建设,严格工程投资控制和质量管理,确保项目按期建成投用,改善园区基础设施条件和促进三峡库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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