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渝快办 互动交流 专题专栏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关于重庆市三峡库区文物修复中心改建项目投资概算的批复









渝发改地〔2013〕885号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重庆市三峡库区文物修复中心
改建项目投资概算的批复

重庆市文化广播电视局:
你局《关于审批重庆市三峡库区文化修复中心改建项目初设概算的函》(渝文广函〔2013〕96号)收悉。结合重庆江河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的评估意见(渝江咨评〔2013〕86号),现就该工程投资概算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工程投资概算编制的原则、方法和定额。
二、工程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改建总建筑面积362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036.3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92.22平方米。主要包括:修复用房、功能设备用房、化学药品储藏用房、文物暂存库房、其他配套用房和培训室等进行结构加固改造、室内装饰装修和相关的土石方工程;配备安防监控设施、消防设施、高压变配电工程,完善周边绿化等配套工程,并配置相关设备等。
三、工程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概算为1943万元(详见附件)。其中,工程费165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93万元,项目基本预备费93万元。资金来源:争取三峡后续专项资金和业主自筹等渠道解决。
四、请你局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竣工验收制和质量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截留和挪用。
接此批复后,请抓紧完善有关手续,加快工程建设,严格工程投资控制和质量管理,确保项目按期建成投用。

附件:重庆市三峡库区文化修复中心改建项目投资概算表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6月9日



















    抄送:市移民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监察局,市三峡后规办。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6月9日印发
重庆市三峡库区文化修复中心改建项目投资概算批复表.xls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