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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忠县乌杨镇岸线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投资概算的批复

渝发改地〔2013〕722号

忠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审批忠县乌杨镇岸线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投资概算的请示》(忠发改文〔2013〕46号)收悉。结合市移民局《关于忠县乌杨镇岸线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的批复》(渝移发规字〔2013〕198号)和重庆市渝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的评估意见(重渝咨〔2013〕41号),经研究,现就该工程投资概算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工程投资概算编制的原则、方法和定额。
二、工程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岸线环境综合整治3.55公里;新建护岸长3.55公里,新建滨河道路3.5公里,下河梯道11处,排水箱涵5个及生态护岸5万平方米。
三、工程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概算为8279万元(详见附件)。其中,工程部分投资8099万元(建筑工程5965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133万元、临时工程215万元、独立费用1421万元、项目基本预备费365万元)、移民环境部分投资180万元。资金来源:争取三峡后续专项资金和业主自筹等渠道解决。
四、请你县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竣工验收制和质量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截留和挪用。
接此批复后,请抓紧完善有关手续,加快工程建设,严格工程投资控制和质量管理,确保项目按期建成投用,切实改善项目区基础设施条件和库岸周边环境,促进三峡库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移民安稳致富。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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