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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县渠口镇铺溪集镇污水处理工程投资概算的批复

渝发改地〔2013〕727号

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审批开县渠口镇铺溪集镇污水处理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请示》(开发改文〔2013〕448号)收悉。结合市移民局《关于开县渠口镇铺溪集镇污水处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渝移发规字〔2013〕124号),现就该工程投资概算批复如下:
一、基本同意工程投资概算编制的原则、方法和定额。
二、工程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污水处理规模3500吨/天,配套建设管网(DN400)17公里、(DN500)12公里。
三、工程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概算为4359万元(详见附件)。其中,工程建设费348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64万元,基本预备费207万元。资金来源:申请三峡后续专项资金和业主自筹等渠道解决。
四、请你县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竣工验收制和质量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截留和挪用。
接此批复后,请抓紧完善有关手续,加快工程建设,严格工程投资控制和质量管理,确保项目按期建成投用,促进三峡库区环境保护。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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