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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涪陵区城十四中B区改造工程投资概算的批复

渝发改地〔2013〕696号

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上报涪陵区城十四中B区改造工程概算的请示》(涪发改委文〔2013〕349号)收悉。结合市移民局《关于涪陵区城十四中B区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渝移发规字〔2013〕33号),现就该工程投资概算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工程投资概算编制的原则、方法和定额。
二、工程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工程占地面积19904平方米,建筑总面积21566平方米,建筑地上5层、高度20米,地下3层、空高13.5米。
三、工程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概算为6925万元(详见附件)。其中,建安工程费602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68万元,项目基本预备费330万元。资金来源:申请三峡后续专项资金和业主自筹等渠道解决。
四、请你区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竣工验收制和质量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截留和挪用。
接此批复后,请抓紧完善有关手续,加快工程建设,严格工程投资控制和质量管理,确保项目按期建成投用,切实改善三峡库区教育基础设施条件。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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