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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忠县生态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工程投资概算的批复

渝发改地〔2013〕724号

忠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审批忠县生态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投资概算的请示》(忠县发改文〔2013〕31号)收悉。结合市移民局《关于忠县生态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投资概算的批复》(渝移发规字〔2013〕22号),现就该工程投资概算批复如下:
一、基本同意工程投资概算编制的原则、方法和定额。
二、工程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设计处理总规模为3万吨/日,分两期建设,一、二期设计处理规模均为1.5万吨/日。服务范围为忠县移民生态工业园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粗格栅渠、污水提升泵、细格栅渠、旋流沉砂池、调节池、生物反应池、过滤消毒回收池及污泥脱水机房等。
三、工程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概算为11403万元(详见附件)。其中,建筑工程费966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52万元,项目基本预备费536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147万元。资金来源:通过争取三峡后续专项资金、业主自筹和银行贷款等渠道解决。
四、请你县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竣工验收制和质量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截留和挪用。
接此批复后,请抓紧完善有关手续,加快工程建设,严格工程投资控制和质量管理,确保项目按期建成投用,促进库区生态环境改善。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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