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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云阳县佛手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投资概算的批复

渝发改地〔2013〕674号

云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转报审批云阳县佛手垃圾填埋场工程投资概算的请示》(云发改综〔2013〕228号)收悉。结合市移民局《关于云阳县佛手垃圾填埋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渝移发规字〔2013〕129号)和重庆和融工程造价有限公司出具的咨询评估报告(渝和融造价〔2013〕87号),现就该工程投资概算批复如下:
一、基本同意工程投资概算编制的原则、方法和定额。
二、工程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垃圾填埋场1座,日处理垃圾67吨,库容51万立方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库区整平、调节池、渗滤液收集系统、库底防渗工程、渗滤液处理工程及其它工程等。服务范围:龙角镇、凤鸣镇、宝坪镇、外郎乡、新津乡、普安乡6个集镇产生的生活垃圾。
三、工程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概算为3883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276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29万元,项目基本预备费185万元。资金来源:争取三峡后续专项资金和区县自筹等渠道解决。
四、请你县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竣工验收制和质量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截留和挪用。
接此批复后,请抓紧完善有关手续,加快工程建设,严格工程投资控制和质量管理,确保项目按期建成投用,促进三峡库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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