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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涪陵区龙桥街道龙安村蔬菜基地建设项目投资概算的批复

渝发改地〔2013〕732号

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报送涪陵区龙桥街道龙安村蔬菜基地投资概算的请示》(涪发改文〔2013〕382号)收悉。结合重庆市移民局《关于涪陵区龙桥街道龙安村蔬菜基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渝移发规字〔2013〕27号),经研究,现就该工程投资概算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工程投资概算编制的原则、方法和定额。
二、工程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蔬菜基地4428亩,其中种植高山蔬菜面积3301亩。配套建设各类道路,饮水管线工程,坡改梯和土地改良工程,架设供电线路工程,以及生态防护措施等。
三、工程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3584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314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69万元、项目基本预备费171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和业主自筹解决。
四、请你区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竣工验收制和质量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截留和挪用。
接此批复后,请抓紧完善有关手续,加快工程建设,严格工程投资控制和质量管理,确保项目按期建成投用,促进三峡库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移民安稳致富。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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