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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三峡库区涪陵长江和乌江汇合口东岸堤防工程滨江干道工程投资概算的批复

渝发改地〔2013〕656号

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审批三峡库区涪陵长江、乌江汇合口东岸堤防工程滨江干道工程投资概算的请示》(涪发改委文〔2013〕390号)收悉。经研究现就该工程投资概算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工程投资概算编制的原则、方法和定额。
二、工程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滨江干道3.84公里,建设标准为城市主干路Ⅱ级,设计车速40公里/小时,道路设计为双向4车道,以及配套建设交通安全及管理设施和道路照明工程等。
三、工程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概算为17784万元(详见附件)。其中,建筑工程费1279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141万元,项目基本预备费847万元。资金来源:申请三峡后续专项资金和业主自筹等渠道解决。
四、请你区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竣工验收制和质量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截留和挪用。
接此批复后,请抓紧完善有关手续,加快工程建设,严格工程投资控制和质量管理,确保项目按期建成投用,改善三峡库区基础设施条件,助推库区经济社会发展。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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