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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忠县新生港口物流园区道路建设工程投资概算的批复

渝发改地〔2013〕725号

忠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审批忠县新生港口物流园区道路建设工程投资概算的请示》(忠发改文〔2013〕39号)收悉。结合市移民局《关于忠县新生港口物流园区道路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渝移发规字〔2013〕199号),现就该工程投资概算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工程投资概算编制的原则、方法和定额。
二、工程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新建道路7235米(含大桥185米/1座)和排水工程等。其中,一级公路6.1公里,二级公路1.135公里。
三、工程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概算为40680万元(详见附件)。其中,建筑工程费3076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046万元,项目基本预备费1890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975万元。资金来源:申请三峡后续专项资金、业主自筹和银行贷款等渠道解决。
四、请你县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竣工验收制和质量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截留和挪用。
接此批复后,请抓紧完善有关手续,加快工程建设,严格工程投资控制和质量管理,确保项目按期建成投用,促进三峡库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移民安稳致富。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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