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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县渠口镇铺溪集镇污水处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渝发改地〔2013〕640号

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们《关于审批开县渠口镇铺溪集镇污水处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开发改文〔2013〕249号)收悉。开县渠口镇铺溪集镇污水处理工程实施规划编号为YKX21211A015,按照市政府批复的《三峡库区后续工作一期实施规划的批复》(渝府〔2012〕72号)精神,结合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出具的咨询评估报告,经研究,同意实施该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开县小城镇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开县渠口镇铺溪集镇。
        三、建设期限:2年。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近期(2015年)污水处理规模为1750m3/d,远期(2020年)污水处理规模为3700  m3/d。建设污水处理厂1座及32.7公里污水收集网(包含1座污水提升泵站)。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436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489万元(含污水收集管网工程279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64万元,基本预备费208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和业主自筹等渠道解决。
        六、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须具备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质。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体公开发布。
        七、严格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制,切实加强项目监管,积极落实项目建设条件,确保项目按期按质建成并发挥效益。
        请据此批复并结合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意见,督促项目法人进一步优化和细化工程初步设计方案,复核工程量和抓紧完善有关建设手续等。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后,及时按程序将投资概算报送我委审批。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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