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发改地〔2013〕622号
云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转报云阳县三峡文物博览园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云发改综〔2013〕107号)收悉。云阳县三峡文物博览园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实施规划编号为YYY11320A006,按照市政府批复的《三峡库区后续工作一期实施规划的批复》(渝府〔2012〕72号)精神,结合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咨询评估报告,经研究,现将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云阳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二、建设地点:云阳县移民新城。
三、建设期限:36个月。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200公顷。新建游客接待中心1200平方米。游客集散广场6000平方米,停车场6000平方米,电瓶车道1.5公里,游步道1.8公里,旅游梯道3公里,公共厕所14座,以及水电配套工程、绿化及照明工程。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30086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2503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822万元,项目基本预备费2228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和地方自筹解决。
六、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须具备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质。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体公开发布。
七、严格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制,切实加强项目监管,积极落实项目建设条件,确保项目按期按质建成并发挥效益。
请据此批复并结合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意见,督促项目法人进一步优化和细化道路工程设计方案,尽量减少挖填,合理布局污水管网和处置污水,并抓紧完善有关建设手续。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后,及时按程序将投资概算报送我委审批。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