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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三峡库区涪陵长江和乌江汇合口东岸堤防工程(滨江干道)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渝发改地〔2013〕636号

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们《关于上报三峡库区涪陵长江、乌江汇合口东岸堤防工程滨江干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涪发改委文〔2013〕139号)收悉。三峡库区涪陵长江、乌江汇合口东岸堤防工程(滨江干道)实施规划编号为YFL14520A004,按照市政府批复的《三峡库区后续工作一期实施规划的批复》(渝府〔2012〕72号)精神,结合重庆江河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咨询评估报告(渝江咨评〔2013〕39号),经研究,同意实施该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重庆市涪陵区江东堤防工程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二、建设地点:涪陵江东片区。
        三、建设期限:18个月。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建设江东堤防滨江干道3833米(含车行道、人行道、路基、路面等)及道路照明工程,并预留绿化、给排水、电力、电信、燃气等综合管线布置位置。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车速40km/h,标准路幅宽为26米,双向四车道,路面结构设计年限为15年。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18313万元,其中:工程费1267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283万元,预备费1357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
        六、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须具备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质。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体公开发布。
        七、严格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制,切实加强项目监管,积极落实项目建设条件,确保项目按期按质建成并发挥效益。
        请据此批复并结合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意见,督促项目法人进一步优化和细化工程初步设计方案,复核工程量和土地征用实物指标等,以及抓紧完善有关建设手续。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后,及时按程序将投资概算报送我委审批。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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