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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渝北区生态屏障区洛碛镇水土保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渝发改地〔2013〕611号

渝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转报审批渝北区洛碛镇水土保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渝北发改文〔2013〕9号)收悉。渝北区生态屏障区洛碛镇水土保持项目实施规划编号为YYB24220A001,按照市政府批复的《三峡库区后续工作一期实施规划》(渝府〔2012〕72号)精神,结合重庆市水利电力建筑勘测设计研究院出具的咨询评估报告意见(重水咨评〔2013〕15号)经研究,同意实施该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实施单位:渝北区洛碛镇人民政府。
二、建设地点:渝北区洛碛镇。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实施坡改梯面积261公顷。其中,土坎坡改梯面积70公顷、石坎坡改梯面积191公顷,采取植物护埂92公里,沉沙池613个,田间道路37公里,排水沟37公里,蓄水池106个。
四、项目建设周期:3年。
五、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529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67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70万元,基本预备费252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和业主自筹等渠道解决。
六、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工程施工和达到渝办发〔2010〕12号文规模标准的勘察、设计、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须具备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质。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体发布。
接此批复后,请结合项目咨询评估单位出具的咨询评估报告,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方案,加快推进工程初步设计工作和完善建设手续等前期工作。初步设计方案批准后按程序将投资概算报送我委审批。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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