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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云阳县盛堡集镇岸线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渝发改地〔2013〕631号

云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们《关于转报云阳县盛堡集镇岸线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云发改综〔2013〕110号)收悉。云阳县盛堡集镇岸线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实施规划编号为YYY23500A004,按照市政府批复的《三峡库区后续工作一期实施规划的批复》(渝府〔2012〕72号)精神,结合重庆西科水运工程咨询中心出具的咨询评估报告,经研究,同意实施该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云阳县中云移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建设地点:云阳县江口镇盛堡社区,长江三峡库区一级支流汤溪河上游右岸。
        三、建设期限:12个月。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整治汤溪河盛堡集镇岸线1230米。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护岸堤防工程819米,堤防等级Ⅳ级,防洪标准20年一遇;堤防后土石方回填89万立方米;新建排洪明渠和排洪箱涵875米,断面为5×3米;其他相关配套辅助工程。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6711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5609万元(含施工临时工程费23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82万元、项目基本预备费320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银行贷款和地方自筹解决。
        六、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须具备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质。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体公开发布。
        七、严格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制,切实加强项目监管,积极落实项目建设条件,确保项目按期按质建成并发挥效益。
        请据此批复并结合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意见,督促项目法人进一步优化和细化工程初步设计方案,以及抓紧完善有关建设手续。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后,及时按程序将投资概算报送我委审批。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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