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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巫山县生态屏障区封山育林补造建设项目投资概算的批复

渝发改地〔2013〕614号

关于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审批巫山县生态屏障区封山育林(补造)建设项目初设投资概算的请示》(巫山发改文〔2013〕56号)收悉。结合市移民局《关于巫山县生态屏障区封育补造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渝移发规字〔2013〕149号),现就该工程投资概算批复如下:
一、基本同意工程投资概算编制的原则、方法和定额。
二、工程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封山育林补造47800亩,其中巫峡镇11874亩,曲尺乡1500亩,大溪乡1500亩,建坪乡5295亩,两坪乡9705亩,抱龙镇4920亩,大昌镇3055亩,双龙镇6450亩,福田镇2250亩,龙溪镇1251亩。
三、工程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概算为3824万元(详见附件)。其中,工程费347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40万元,基本预备费111万元。资金来源:申请三峡后续专项资金和地方自筹。
四、请你县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竣工验收制和质量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截留和挪用。
接此批复后,请抓紧完善有关手续,加快工程建设,严格工程投资控制和质量管理,确保项目按期建成投用,促进三峡库区生态屏障保护。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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