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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潼南县东安大桥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渝发改投〔2013〕555号

潼南县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审批潼南县东安大桥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潼发改文〔2013〕19号)收悉。根据潼南县县城城市总体规划并结合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的评估意见,为了完善潼南县城市路网结构,促进县城发展,经研究,同意你县新建潼南县东安涪江大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潼南县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二、建设方案。原则同意建设地址优选潼南县梓潼街道张家坝,设计标准为公路一级,总长1010米。请根据地质勘察、行洪、通航等论证情况,进一步开展方案比选,科学决策建设地址、设计标准和方案。
三、项目匡算总投资3亿元(以可行性研究报告审定为准),资金来源通过项目法人自筹及商请银行贷款等多渠道解决。
四、请据此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严格执行通航、行洪、抗震设防、结构安全等规范要求,落实环评、稳评等各项工作,完善相关前期手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你委审批。待前期工作完善、建设资金落实后开工建设。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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