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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丰都县肉牛生态养殖农业园一期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投资概算的批复

渝发改地〔2013〕536号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申报肉牛生态养殖农业园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投资概算的请示》(丰都发改文〔2013〕126号)收悉。丰都县肉牛生态养殖农业园一期建设项目已纳入三峡后续一期实施规划范畴,且已经我委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结合市移民局渝移发规字〔2013〕10号文,经研究,现就该工程投资概算批复如下:
一、基本同意工程投资概算编制的原则、方法和定额。
二、工程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新建育肥牛舍22572平方米,能繁母牛舍14640平方米、隔离舍960平方米、干草蓬1450平方米、青贮窖14280平方米、饲料仓库1535平方米、业务管理用房和移民培训楼5034平方米、门卫房60平方米;设备购置1612台/套。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概算为13526万元(详见附件)。其中,建安工程费9121万元,引种费用18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03万元,项目基本预备费581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321万元。资金来源:争取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和自筹等渠道解决。
五、请你县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竣工验收制和质量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截留和挪用。
接此批复后,请抓紧完善有关手续,加快工程建设,严格工程投资控制和质量管理,确保项目按期建成投用,促进三峡库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移民安稳致富。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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