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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云阳县长江北岸水源地保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渝发改地〔2013〕520号

云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们《关于转报云阳县长江北岸水源地保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云发改综〔2013〕104号)收悉。云阳县长江北岸地区水源地保护工程实施规划编号为YYY21100A002,按照市政府批复的《三峡库区后续工作一期实施规划的批复》(渝府〔2012〕72号)精神,结合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出具的咨询评估报告(中煤科工渝发〔2013〕49号),经研究,同意实施该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云阳县环境保护局。
        二、建设地点:云阳县洪湖水库、白沙膀水库、龙洞水库、燕子窝水库、九道水库、南溪水库、大兴水库、农纲水库、桂花水库和梅峰水库。
        三、建设期限:21个月。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通过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污染防护工程、水库清淤、水质在线监测等,保护云阳县洪湖水库等10处饮用水水源地。建设内容包括:防护网23210米、宣传牌10块、界标68块、交通警示牌55块、生态拦截沟渠6750米、植被过滤带35250平方米、垃圾清淤396000平方米、水库清淤58000立方米、前置库工程7处、三格式化粪池80座、水质在线监测系统1套。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385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81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94万元,项目基本预备费351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
        六、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须具备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质。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体公开发布。
        七、严格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制,切实加强项目监管,积极落实项目建设条件,确保项目按期按质建成并发挥效益。
        请据此批复并结合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意见,督促项目法人进一步优化工艺,细化工程量和范围,以及抓紧完善有关建设手续等项目前期工作。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后,及时按程序将投资概算报送我委审批。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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