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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35千伏巴南永隆输变电工程核准的批复

渝发改能〔2013〕510号

市电力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核准巴南永隆35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的请示》(渝电发展〔2012〕241号)文收悉,结合重庆市投资咨询公司对该项目评估意见(重咨投资〔2013〕10号),经研究,现将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
(一)变电部分
主变规模本期2×1万千伏安。
35千伏出线最终8回,本期4回。
10千伏出线最终16回,本期6回。
无功补偿2×2000千乏。
按最终规模征地,土建一次完成。
(二)线路部分
开断35千伏桥龙线单回线路“π”接入永隆站,其中,接龙侧“π”接段新建线路长度4.4公里,其中与35千伏桥石湖线改接入永隆站线路同塔双回段长度约3.7公里,单回段长度约0.7公里,最终形成永隆至接龙线路长度约25公里;桥口坝侧“π”接段新建线路长度1.8公里,其中桥石湖线改接段长度约1.5公里,桥龙线改接段长度约0.3公里,最终形成桥口坝至永隆线路长度约9公里。
将35千伏桥石湖线改接入永隆站线路,单回线路全长约4.3公里,其中与35千伏桥龙线“π”接入永隆站线路同塔双回段长度约3.7公里,单回段长度约0.6公里,最终形成永隆至南湖线路长度约7公里。
将35千伏桥石线改接入永隆站,单回线路全长约1.3公里,最终形成桥口坝至永隆线路长度约11.6公里。
(三)系统通信
采用光纤通信。
二、投资估算
本工程本期动态总投资估算为2353万元,静态投资2302万元,建设期利息51万元。其中,变电站部分1771万元,桥石湖线改接入永隆站线路部分256万元,桥龙线“π”接入永隆站线路架空部分131万元、电缆部分70万元,桥石线改接入永隆站线路部分95万元,光缆通信部分30万元。
资金来源:项目静态投资的25%为业主自筹,其余75%利用银行贷款。
三、建设工期
2013年建成投运。
四、招标核准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和委托招标的组织形式,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上公开发布。
五、核准要件
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市政500113201200020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市政500113201200024号)、《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2010年度重庆电网输变电工程第二批建设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渝国土房管规〔2010〕375号)、《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同意重庆电网建设输变电工程用地预审意见延期的函》(渝国土房管函〔2012〕847号)等。按照市环保局渝环发〔2012〕2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不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六、核准有效期
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七、其他
请项目业主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完成初步设计等各项工作,并办理信贷、土地等开工前的有关手续。工程建设和设备采购中,要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项目开工、投产需向我委报告,并按季向我委报告工程进度情况。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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