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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县汉丰湖湿地多样性保护试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渝发改地〔2013〕478号

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审批开县汉丰湖湿地多样性保护试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开发改文〔2013〕195号)收悉。开县汉丰湖湿地多样性保护试点工程实施规划编号为YKX23200A002,按照市政府批复的《三峡库区后续工作一期实施规划的批复》(渝府〔2012〕72号)精神,结合咨询评估意见,经研究,同意实施该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开县汉丰湖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开县汉丰湖石龙船大桥至镇安镇段(大邱坝)、镇东段(头道河)。
        三、建设期限:2年。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汉丰湖湿地多样性保护面积82.5公顷,其中:植被群落构建工程面积77.2公顷,基塘工程面积1公顷,巡护步道面积2.3公顷,其他2公顷。植被群落构建工程包括在消落区湿地岸边栽植乔木、湿地乔木、耐水淹草本、灌丛、水生植物等。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307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58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41万元,项目基本预备费146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
        六、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工程施工和达到渝办发〔2010〕12号文规模标准的勘察、设计、监理和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苗木、设备采购等。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须具备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质。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体公开发布。
        七、严格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制,切实加强项目监管,积极落实项目建设条件,确保项目按期按质建成并发挥效益。
        请据此批复并结合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意见,督促项目法人进一步优化和细化工程初步设计方案,以及抓紧完善有关建设手续等项目前期工作。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后,及时按程序将投资概算报送我委审批。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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