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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忠县县城红星小区沿江综合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渝发改地〔2013〕488号

忠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审批忠县县城红星小区沿江综合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忠发改文〔2013〕26号)收悉。忠县县城红星小区沿江综合整治工程实施规划编号为YZX14520A002,按照市政府批复的《三峡库区后续工作一期实施规划的批复》(渝府〔2012〕72号)精神和国务院三峡办有关要求,根据市三峡后规办关于该工程占用库容的预审意见(渝三峡后续发〔2012〕9号),结合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咨询评估报告(重咨投资〔2013〕32号),经研究,原则同意实施该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忠县三峡后续工作建设项目经理部。
        二、建设地点:忠县红星小区。
        三、建设期限:30个月。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建设沿江道路3700米(含两座桥梁),治理库岸再造段900米,治理消落区20万平方米,形成生态护岸2000米。路堤及库岸的防洪标准按50年一遇,冲沟防山洪的防洪标准按10年一遇;沿江道路按城市主干道路标准,设计采用双向4车道,行车速度为40公里/小时,道路红线宽24米。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55816万元,其中:工程费46481万元(含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和施工临时工程),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667万元,项目基本预备费5015万元,移民环境投资653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区县自筹解决。
        六、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与工程建设相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须具备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质。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体公开发布。
        七、严格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制,切实加强项目监管,积极落实项目建设条件,确保项目按期按质建成并发挥效益。
        请据此批复并结合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意见,督促项目法人进一步论证和优化高架桥跨径、典型断面布置,以及优化沿江大道平面县位置和路幅分配等,并抓紧完善有关建设手续等项目前期工作。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后,及时按程序将投资概算报送我委审批。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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