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渝快办 互动交流 专题专栏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奉节县康乐大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渝发改地〔2013〕452号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们《关于报请审批奉节县康乐大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奉节发改文〔2013〕12号)收悉。奉节县康乐大桥工程实施规划编号为YFJ14140A001,按照市政府批复的《三峡库区后续工作一期实施规划的批复》  (渝府〔2012〕72号)精神,根据市交委出具的行业审查意见(渝交委计〔2013〕36号)和市港航局出具的通航安全影响批复(渝港行发〔2013〕77号),结合招商局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出具的咨询评估报告,经研究,同意实施该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奉节县渝夔交通开发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奉节县康乐镇横路村、河水村。
        三、建设期限:20个月。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工程全长1347米,其中桥长748米。工程主体设计为(100+180+100)米预应力混凝土连续钢构桥,左岸引桥为(5×40)米先简支后结构连续T梁桥,右岸引桥为(4×40)先简支后结构连续T梁桥,桥宽11米。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12729万元,其中:工程费962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952万元,项目基本预备费1157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银行贷款和业主自筹等渠道解决。
        六、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与工程建设相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须具备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质。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体公开发布。
        七、严格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制,切实加强项目监管,积极落实项目建设条件,确保项目按期按质建成并发挥效益。
        请据此批复并结合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意见,督促项目法人进一步优化和细化工程初步设计方案,合理确定工程工期,以及抓紧完善有关建设手续等项目前期工作和落实项目建设资金。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后,及时按程序将投资概算报送我委审批。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4月17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