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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綦江区扶欢镇污水处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渝发改环〔2013〕321号
綦江区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审批扶欢镇污水处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綦发改文〔2013〕24号)收悉。为保护三峡库区水环境,完善城镇基础设施,结合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的评估意见,现将扶欢镇污水处理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重庆市綦河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址:扶欢镇高滩村2社。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近期污水处理能力为1000立方米/日,远期污水处理能力为2000立方米/日,建设配套污水管网2.879公里,管径DN300—500;原则同意采用人工快渗工艺,在厂区总承包招标中进行进一步比选确定;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服务范围为綦江区扶欢镇。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70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07万元(厂内工程费用30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27万元,基本预备费63万元,建设期利息6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国家补助资金和项目法人自筹。
五、建设期限:2年。
六、招标核准: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主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和安装。其中污水处理厂厂区建设采取总承包方式招标(包括工程设计、施工、运行调试、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和安装)。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由项目法人委托具有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质的机构进行招标。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体上公开发布。
七、请在项目初步设计中,注意吸纳可研评估单位的意见,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
请项目法人据此与有关部门联系,抓紧完成初步设计,落实建设资金,尽快开工建设。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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