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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长江师范学院李渡校区北苑学生公寓和学术交流中心建设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渝发改社〔2013〕279号

长江师范学院:
你院《关于申请核准李渡校区北苑学生公寓和学术交流中心建设项目的请示》(长师院文〔2013〕11号)收悉。结合你院委托中介机构编制的《长江师范学院李渡校区北苑学生公寓(14—17号楼)和学术交流中心建设项目核准申请报告》,现该项目有关事项批复准如下:
一、项目名称:长江师范学院李渡校区北苑学生公寓和学术交流中心建设工程。
二、项目法人:长江师范学院。
三、建设地址:涪陵区李渡聚龙大道98号长江师范学院规划位置。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总建筑面积43000平方米,其中学生公寓23000平方米,学术交流中心20000平方米。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1610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322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410万元,预备费1463万元。资金来源:业主自筹4000万元,业主江东校区置换收益12101万元。
六、招标核准: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和委托招标的组织形式。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上公开发布。
七、建设年限:2013—2015年。
请按照以上原则开展下一步工作。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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