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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酉阳县大泉烟草援建水源工程前期工作的函

渝发改农函〔2013〕99号

酉阳县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开展重庆市酉阳县大泉烟草援建水源工程前期工作的请示》(酉阳发改委文〔2013〕27号)收悉。根据《重庆市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和《重庆2011—2015年烟草水源工程建设规划》,同意开展酉阳县大泉烟草援建水源工程前期工作,建设规模为小(1)型水库,建设任务以农田和烟田灌溉为主,兼有场镇供水等综合效益。请据此完善国土、规划、环评等相关手续,按程序将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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