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渝快办 互动交流 专题专栏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重庆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重庆市报废汽车绿色回收处理示范工程回收网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函

渝发改环函〔2013〕79号


重庆中钢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支持重庆市报废汽车绿色回收处理示范项目配套工程——报废物汽车回收体系建设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报告》(中投字﹝2013﹞6号)收悉。鉴于你公司为项目业主建设的重庆市报废汽车绿色回收处理示范工程,纳入了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我市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实施方案中的典型示范项目,为了保证重庆市报废汽车绿色回收处理示范工程建成后能正常运行,达到示范效果,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开展万州区、涪陵区、黔江区、永川区区域性报废汽车回收站和除主城9区、万州区、涪陵区、黔江区、永川区以外的25个区县(自治县)报废汽车收集点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
请你们与相关区县衔接,做好项目论证工作,并按项目属地原则,在相关区县办理规划、国土、环评、节能评估等有关手续和项目备案,并将相关情况及时报送我委。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2月20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