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渝快办 互动交流 专题专栏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武隆县土坎镇清水村乡村道路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渝发改地〔2013〕141号

武隆县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呈请审批武隆县土坎镇清水村乡村道路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武隆发改文〔2012〕170号)收悉。为改善当地交通条件,解决群众出行难、运输难的问题,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加快脱贫致富步伐,结合重庆顺达决策咨询有限公司对武隆县土坎镇清水村乡村道路改造项目的评估意见,经研究,现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实施单位:武隆县土坎镇人民政府。
二、建设地点:武隆县土坎镇清水村。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改造道路11公里,其中:新建道路2公里,改建道路9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土石方3200立方米,原始路基拓宽、夯实处理9公里,路面工程38500平方米,排水沟2000米,原始边沟清理9000米,边坡堡坎1700立方米,涵洞8处。建设工期12个月。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651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584万元,工程其他费用42万元,基本预备费25万元。资金来源:申请以工代赈资金500万元(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数为准),地方配套资金151万元。
五、项目建设效益:项目建成后,可为清水村易地扶贫安置区后期整体开发奠定基础,并直接解决道路沿线7个组581户、1867人的出行问题。
六、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达到渝办发〔2010〕12号规模标准的施工(需要当地农民投工投劳的、不需专业队伍施工的除外),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和委托具有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的组织形式。由你委会同相关部门做好项目招投标监管工作。
接文后,请指导项目实施单位进一步搞好项目前期工作,抓紧组织编制初步设计,由你委商交通部门及时组织审批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和投资概算,并尽快报我委备案,待我委下达年度投资计划后组织实施。切实加强工程投资控制和监管,未达到招标范围的项目,应按现行有关规定实行竞争性比选。项目建成后,由你委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及时组织验收,市有关部门将对项目建设进行检查。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2月8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