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发改投〔2013〕35号
重庆金融后援服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上报重庆金融后援服务中心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渝金援文〔2012〕4号)收悉。结合重庆剑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评估意见,经研究,同意实施重庆金融后援服务中心一期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重庆金融后援服务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江津区双福新区,总用地面积907亩(以国土部门核定为准)。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总建筑面积82.4万平方米(以规划部门核定为准),包括重庆金融后援服务中心办公业务及配套用房、入驻金融机构业务用房等,及市政道路5.3公里,车库、综合管网、绿化、照明等附属工程。
四、建设时序:结合实际需求总体规划,分步实施。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42.2亿元,其中工程费用34.3亿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9亿元(含暂列征地拆迁费2.3亿元),基本预备费2.9亿元,建设期贷款利息及铺底流动资金1.1亿元。资金来源通过你公司自有资金和商请银行贷款等渠道解决。
六、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采购,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上发布。
七、请进一步深化工程设计等前期工作,落实资金来源,完善有关手续。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切实加强工程管理,控制工程投资,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尽快发挥投资效益。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1月14日